文档介绍:浅谈会计稳健性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李 江 刘雪峰 一、稳健性原则的含义
稳健性原则,在我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是以“谨慎性”命名,是指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应持谨慎小心的态度,浅谈会计稳健性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李 江 刘雪峰 一、稳健性原则的含义
稳健性原则,在我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是以“谨慎性”命名,是指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应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当列入本期成本(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资产增加和收益则不予确认,以便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保持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确认方面的应用
(一)关于资产的定义。在新准则中,资产被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这一定义,企业那些预期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如陈旧毁损的实物资产、已经收回无望的债权等不良资产都不能再作为资产来核算和列报,这增加了资产的稳健性。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确认。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确认的主要变化为对会计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重新修订和进一步完善,从而使金融资产不再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而是单列项目反应。根据会计确认的基本理论,金融工具可以而且应该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正是出于防范不确定风险和规避重大潜在损失的需要,新会计准则从金融工具定义入手,将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要求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这既是财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健性原则运用的必然结果。稳健性原则的运用能够改变金融工具长期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的尴尬局面,使得金融风险的控制有了依托,为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或是投机获利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三)关于资产减值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闩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会计国际趋同的客观需要,加强会计信息可比性,相应降低会计国际化的转化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是出于稳健性的考虑,防范粉饰财务报表等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真正为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服务。因稳健性原则本身具有的主观倾向性决定了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减值迹象认定的无法客观量化的标准化,减值损失计提的时间、数量无法有效控制等,为企业留下了利润操纵空间。但是,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使得企业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以往盛行的“亏损企业巨额计提、扭亏企业冲回计提、赢利企业加速计提”的法则不再适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较为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实貌。
(四)关于商誉的确认。会计准则中对商誉的确认也体现了谨慎原则。会计准则对自创商誉不与确认,只有在发生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才确认为商誉。商誉代表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