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住房保障工作的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作者通过切身工作体会,深刻解析当前住房保障工作的现状以及原因,阐明了住房保障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住房保障部门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模式方面,有着独到的见收入户的住房保障制度,致使农村户无法享受到廉租房带来的好处,导致了保障的覆盖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农村住房保障体系较弱,没有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为此,要妥善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必须建立并发挥政府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功能,充分发挥经济适用房、经济解困房、廉租住房的保障作用。
第二、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规模过小,供应数量远远不足。近几年来,在需求和成本的推动下,商品住房价格不断上升,一些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近年来,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户数不断增加,住房供不应求的矛盾突出,群众反应强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尚未真正起到改善供应、平抑房价、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第三、缺乏相关建设资金保障。尽管目前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通过省财政补助与县财政拨款得到了有力保障。但我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资金是采用首次建设由财政垫付、出售后的回收资金由县海蓝公司运作进行新项目开工建设的办法,来实现资金循环使用。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在2010年申购后,尚余39套房源未销售,%,致使建设资金得不到全额回收,对新项目的开工来说,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而财政未安排专用借款,建设单位县海蓝公司只能依靠贷款运作,贷款利息高,财务上面临亏损。
第四、缺乏有效准入、退出机制及惩罚机制。由于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机制,居民的真实收入没办法统计,因而划分居民收入线的基础变得很薄弱,实施起来也非常困难。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因为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导致清退困难。
三、完善我县住房保障问题的对策
第一、努力筹建政府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政府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可以为经济适用房、经济解困房及廉租房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它是支撑整个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石,是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住房供应渠道,保持住房保障制度可持续性运行的重要条件。为此,我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一定的政府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住房分配货币化所需资金,经济适用房、经济解困房、廉租房建设所需资金。建议政府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比如设立经济适用住房专项借款,在项目建设之初对县海蓝公司下拨专项借款,待经济适用房交付出售后将回笼的资金归还财政,这样有利于项目的正常建设,也有利于减少县海蓝公司的资金运作成本。
第二、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县自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住房保障政策作为政府民生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显著成效,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县已制定了2011-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空间规划,以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供应结构。在下一步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中,我县将通过调整经济适用房户型结构,尽可能多地开发中小户型住宅,以此来调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需求,引导保障面从中收入向低收入过渡,更好地发挥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作用。 同时加快推进廉租住房政策的实施,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而一些特困家庭不仅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