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医疗安全管理观念和久拖未决医疗纠纷处理
刘宇
第一部分:基本观念上的重新思考
一、重新认识医疗纠纷的现状和成因
(一)远期趋势
医学的发展导致医疗技术的自身安全性呈现下降趋势
从远期看医疗不良事件呈增长趋势,可能导致医疗纠纷表现上升趋势
提示:客观看待医患矛盾,“零投诉”、“零事故”是不现实的
一、重新认识医疗纠纷的现状和成因
(二)中期趋势
目前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信任度不正常地降低,是社会转型期的特有现象
从中期看随着不正常现象的好转,社会信任度的提高,医疗矛盾表现下降趋势
提示:医患矛盾的缓解是有希望的
一、重新认识医疗纠纷的现状和成因
(三)短期趋势
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变促使长期被压抑的医患矛盾集中爆发,呈弓形曲线
目前可能已经接近峰顶,一度升高后可能会逐渐下降
提示:目前应当从管理上有所作为,减少医疗纠纷的数量和激烈程度
二、重新审视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赔偿的关系
对医疗事故概念和分级标准的重新认识
对医疗过错的准确认识
对医疗赔偿的正确认识
对医疗行为特殊性的根本认识
(一)对医疗事故概念和分级标准的重新认识
当前医疗事故概念呈现混乱状态,有民事和行政理解上的差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定义的事故概念在现实中被行政规章所否定,造成医院无所适从
医疗事故现行分级标准无论从民事或者行政责任上都无法体现其价值
提示:目前是重新建立医事法律基本法律体系的时候了
(二)对医疗过错的准确认识
医疗过错与民法上的过错概念没有本质区别
但在过错认定标准上存在相当的复杂性(但无论如何不能以结果作为判断标准)
在过错认定程序上存在不同的认定系统
提示: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鉴定标准的统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对医疗赔偿的正确认识
目前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呈现多轨制的混乱局面,导致赔偿诉讼畸形化
医疗赔偿标准应当统一,应当区别于其他民事赔偿
(四)对医疗行为特殊性的根本认识
医疗行为的特殊并不体现在所谓福利性、技术复杂不确定性等等
医疗行为特殊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医学产品中“不合格产品”占越来越多的比重
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医疗纠纷处理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