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廉租住房保障方法》(支配收入的,保障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八条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的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以下或在嘉峪关市无住房;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机动车辆;
,并在一起实际居住;
;
,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或年龄25周岁以上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人员;
。
(二)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供应)
《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镇政府)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
;
(持有嘉峪关市农村或乡镇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证明);
。
第十九条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条件
;
(嘉峪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
,家庭成员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或年龄25周岁以上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人员;
、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和机动车辆,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
(二)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供应);
、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收入、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持有嘉峪关市农村或乡镇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证明);
其次十条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8年;
(不含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6个月,并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机动车辆,在嘉峪关市无住房。
(二)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供应);
;
(或干部介绍信、编制单等)、社会保险证明;
、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其次十一条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
(二)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供应);
;
;
;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其次十二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居住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2年;
,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且合同履行2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