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德育的四个基本规律 [对德育主客体的再认识]
对德育主客体的再相识 袁小梅 (重庆市长寿区老师进修学校,重庆401220) 摘要:德育是一种主体性的实践活动。在德育活动中,主体是以形成受教化者肯定水平的思想品德德育的四个基本规律 [对德育主客体的再认识]
对德育主客体的再相识 袁小梅 (重庆市长寿区老师进修学校,重庆401220) 摘要:德育是一种主体性的实践活动。在德育活动中,主体是以形成受教化者肯定水平的思想品德为目标的人,包括教化者和受教化者;客体是进入德育相识和实践的领域,为教化者和受教者共同关注并进行改造的特定对象,即受教化者的思想品德。德育主客体之间遵循着四个方面的关系:实践关系、相识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关键词:德育;主体;客体;关系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记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0)12-0009-03 对德育主体和客体的相识,始终备受教化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在主体性德育理念的提倡下,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得到确立。然而,对德育主体和客体的相识仍旧存在一些分歧,有必要进一步厘清。 一、关于德育主体和客体在相识上的分歧 通过对近五年的文献资料探讨及长期的德育实践发觉,目前对德育中主体和客体的相识存在以下一些观点。 1.老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 尽管在理论界,人们已普遍相识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但在德育实践中,仍旧存在着“老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的观点。在德育实践者看来,德育就是老师去改造思想品德有问题的学生的过程。因此,一些老师在德育中把有“品德缺陷”的学生当做德育活动有效开展的障碍或问题,这是传统的“老师中心论”教学观的体现。该观点强调老师教学的主体作用,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自主选择、自我发展的主体性往往被老师的强势主体地位所漠视。因而,他们往往成为老师进行道德学问灌输的容器,成为老师单方面变更的客体对象。 2.老师和学生是主体,教学语言、教学设备和教学内容是客体 在对“老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论争之后,有一些学者认为,“德育过程,是师生达成共识的过程。老师和学生以教学语言、教学设备和教学内容为中介,在交往过程中对道德规范和价值达成共识”…。在这一过程中,老师和学生都在进行着相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因此,老师和学生都是德育的主体,而教学语言、教学设备和教学内容为德育的客体,主体以客体为中介进行主体间交往。这是“师生双主体”教学观的体现,强调师生在德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主见师生双主体之间以教学语言、教学设备和教学内容为中介进行互动交往。在这种观念影响下,老师在德育活动中特殊关注教学语言的丰富、教学手段的多样以及教学内容的完整,但却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作为德育主体相识和实践的对象性的存在,也忽视了家长在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3.老师和学生互为主客体 有探讨者提出,德育主客体“具有二重性”。在德育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互为主客体”。这种观点认为,老师是施教过程中的主体,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客体;学生则是学习过程的主体,是受教过程中的客体。老师在教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学生在学的过程中的客体地位,是老师的主客体二重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老师在教的过程中的客体地位是学生的主客体二重性。,这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