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聂树斌案件孔卢红 1621021441 ?一、人物介绍?二、案件介绍?三、“真凶”浮现?四、二次开庭?五、三次开庭?六、案件总结?七、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分析?八、案件的真相“迟来的正义”聂树斌,男, 1974 年 11 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 1994 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 1995 年被判处死刑。已在 1995 年被枪决。 2005 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 2013 年9月 27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人物介绍? 1994 年9月 23 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 1994 年 10 月1日, 聂树斌被刑事拘留; 10 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逮捕。 1995 年3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 1995 年3月 15 日作出( 1995 )石刑初字第 53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案件介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聂树斌于 1994 年8月5日 17 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 聂故意用自行车把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把康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5 年4月25日作出( 1995 )冀刑一终字第 129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聂树斌拦截强奸妇女、杀人灭口,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对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对强奸妇女罪量刑重”,判决“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5 )石刑初字第 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原判决第(二)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其它费用贰千元整;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5 ) 石刑初字第 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部分;上诉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 年1月 18 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一起是 1994 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的一块玉米地里, 奸杀了一个 30 多岁的妇女。? 2005 年1月 19 日,河南省荥阳市警方把王书金移交给河北省广平县警方。 2005 年1月 22 日,河北省广平县警方押着王书金,来到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即原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鹿泉市孔寨村村民马振才承包的玉米地,指认他当时的作案现场。“真凶”浮现? 2005 年3月 17 日,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公布:河北省公安厅领导注意到了媒体关于该案的报道,并且给予了关注。? 2005 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会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2007 年4月,一审宣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2007 年7月 31 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参加庭审的人透露,王书金在庭上继续对未被纳入公诉的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庭审后,法律人士推测,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可能性非常大。 10 月 20 日, 王书金的律师致电主审法官询问何时判决,这位刘姓法官称,因为案情特殊, 在没有领导指示的情况下,他说了不算。 2013 年1月 28 日上午, “聂树斌案”被害人康菊花隐私名誉侵权案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康菊花的父母把包括聂树斌母亲在内的 7 名当事人告上法庭。聂树斌的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律师因私人原因也没有来到出庭现场,但其助理石玉成表示,刘博今等当事人在整个申诉过程中并没有侵权的事实和故意,在涉及原告方亲属的文字中也未涉及侮辱、诽谤,这些文字也都没有超出过一、二审判决书的范畴。审判庭宣布 2013 年2月1日宣判。二次开庭 2013 年6月 25 日上午九点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参加旁听的有人大代表、学者、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聂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