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能源有限企业章程
201*年**月**日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特拟订本章程。
新能源有限企业章程
201*年**月**日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名称:***新能源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四条住所:****有限责任企业办公楼*层***房间。
第三章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电站建设与研发、******技术服务。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企业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出资情况:
中国电建企业北京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企业,注册号:**************,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钱币,于20**年**月**日前缴足。
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企业为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企业,不建立股东会。
第八条股东履行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聘用和解聘履行董事、监事,决定相关履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三)审议批准履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
(七)对企业增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
(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策;
(十)改正企业章程。
第九条改正企业章程、增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或许更改企业形式的决策,必须经股东书面做出决定,并署名或盖印。
第十条企业不设董事会,设履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任命***为企业履行董事,履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第十一条履行董事履行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履行股东的决定;
(三)鉴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刊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企业归并、分立、更改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许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建立经理一人,经原因股东聘用或解聘。聘用***为企业经理,经理对股东负责,履行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