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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化带、滨江形成的休闲景观带。
-“四区”:分别指以葛洲坝生活区为基础的居住与旅游服务核心区;西部、 北部的紫阳村安置区;西北部以工业聚集为主的都市工业区。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规划
1、用地布局
规划的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紫阳路、龙阳路、下阳路、文阳路沿线,规划过程 中,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对葛洲坝电厂的居住用地以保留为主,对龙阳路、文 阳路沿线的紫阳村居住用地以改造和集中安置为主。同时,规划中注重对社区 各项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对居住环境的营造,规划中根据需求主要配置了幼儿园、 小学、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站、文化站、农贸市场、公共厕所、邮电 积极加强城市景观特色建设,利用其优良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保护长江沿 线的滨水岸线的完整性,打造具有宜昌特色的滨水景观。
第九条规划性质
规划该片区的性质为:以发展旅游服务、居住为主,兼具都市型工业功能的综 合性城市片区。
第十条规划规模
1、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为294. 93公顷。
2、 人口规模:规划该片区居住人口为2万人, nf/人,
总人口密度为6781人/平方公里,人均净居住用地为36. 01 nf/人。
第^一条本规划文本中加粗黑体字部分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内容。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十二条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 准(GBJ137-90)》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主要划分至中类或小类。
第十三条 确定规划区的主要土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 储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其它用地。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十四条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在土地开发建设 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现有土地的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的规定不符,应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引导,逐 步加以改造,使该用地新的土地使用性质与本规划的规定相符。现状合法的土地 用途与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 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
第十六条因片区发展需要,规划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使用规模若需作变更时, 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宜在同类别范围内调整;变更 应同时符合用地与建筑性质兼容性的规定;变更应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提高公共设
区内。
文化体育
规划有社区文化站3处,即规划新建紫阳村社区文化站,位于龙阳路宜昌天问 学校南侧;规划新建葛洲坝集团紫阳社区文化站,位于紫阳路葛洲坝紫阳安置 区;规划新建葛洲坝电厂社区文化站,位于江南大道葛洲坝电厂一生活区北侧。
金融邮电
规划有邮电所1处,即规划新建紫阳邮电所,位于紫阳路葛洲坝紫阳安置区内。
社区服务
规划有社区服务中心3处、居委会3处。即规划新建紫阳村社区服务中心、葛 洲坝集团紫阳社区服务中心、葛洲坝电厂社区服务中心,规划新建紫阳村社区 居委会、葛洲坝集团紫阳社区居委会、葛洲坝电厂社区居委会。
规划的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的具体配置情况详见附表二(规划主要公共服 务设施一览表)。
第二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江南大道、龙阳路、紫阳路沿线,包括行政办 公、商业金融、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几类。 其总用地面积为16. 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 48%。
行政办公
规划的行政办公设施主要位于紫阳路葛洲坝电厂一生活区南侧,以及紫阳路紫 阳农贸市场西侧。其用地面积为0. 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 16%。
商业金融业
规划的金融业设施主要沿紫阳路、龙阳路分布,紫阳路、龙阳路沿线加强商业 金融用地建设,规划保留现有梦圆酒店、紫阳农贸市场等用地,规划新建紫阳 村农贸市场,位于龙阳路宜昌夭问学校对面。其规划用地面积为6. 88公顷,占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 86%。
体育设施
规划的体育设施为保留的江南大道长电紫阳中心体育场,其位于江南大道葛洲 坝电厂二生活区东侧。其用地面积为7. 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 27%0
所等居住区配套公建。
整个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77. 58公顷,%;其中居住区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 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 05%0
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