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气瓶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 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治理: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依据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治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
气瓶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 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治理: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依据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治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进展安全技术训练。
2.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1)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 必需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响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当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 夏季运输应遮阳设施,避开爆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开白天运输;
7) 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 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四周停靠;车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2)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枯燥,避开阳光直射;
3) 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气体的气瓶,必需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四周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当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 气瓶使用,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 气瓶使用前应进展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展确认;
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