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doc

格式:doc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doc

上传人:744361651 2014/12/2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筑类)申请表
项目编号:(由规划局填写) 收件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用地情况
是否有名木古树( )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空中或地上是否有
市政设施或沟渠( )有( )无
地面是否有文物古迹( )有( )无
需报送的文件、图纸清单:
国土划拨意见函
( )份
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示意图”
( )份
其它需说明的文件
( )份
注意事项:
一、凡属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乡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拆迁安置房或廉租房等建设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的项目批文或书面意见。
三、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权利人同意。
四、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勘测信息工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划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三证”程序办理。
五、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异”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表除已明确由规划局填写的内容外,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注意事项,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