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相关法律知识及签署合同要点
房屋租赁中应注意的问题
不得出租的几种情况:
①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②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
③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由此会引起原出租方起诉原承租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④违章建筑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罚款,强令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进行处罚;
⑤产权共有,未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房屋;
1、租赁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的无效。
2、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3、在房屋出租期内,出租人死亡或终止或产权转让变更时,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答: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终止,或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分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租赁中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
a、买方是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买房人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才能生效。如果想为未成年人买房,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方能进行。
注: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为三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行为能力人:指满18周岁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应出具本人授权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房屋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证,表明对该房产拥有合法产权,该房产属于出售方所有。
,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该房产为共有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出售。
,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则出卖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若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需要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同等条件下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
答:(1)房地产共有人;(2)房地产承租人;(3)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具有上列当事人时,按上述次序依次享有优先购买权。
f. 若该房屋为继承取得,则需要了解该房屋产权人的情况,确定是否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情况。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从土地交易一级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