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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一
学院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为了管好、用好教 职工福利费,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 福利费来源
根据有执行;“六一”儿童节慰问金根据学校的福利费使用情况执行。
(七) 教职工探亲开支和教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国家和省(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八) 教职工结婚庆贺500元/人。
(九) 教职工体检(含妇检)费用开支。40岁及以上教职工一年体检一次;40岁以下教职工 两年体检一次。
(十)教职工疗休养费开支。组织教职工疗休养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疗休养活动, 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教职工保险。学校将根据需要和福利费承受能力为职工办理有关保险。
(十二)教职工直系子女(限1人)在我校上学学费补助一半。
六、 福利费的使用审批程序
(一) 困难补助注释,由教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工会委员会, 经由组织人事部审批,学校工会办理。
(二) 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慰问金、教职工死亡慰问金,由基层工会上报相关材料,经由 组织人事部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学校工会办理。
(三) 探望住院教职工,凭由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的发票,到学校工会办理,审核批准后财 务处报销。
(四) 教职工退休纪念品,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办理。
(五)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医药费补助,由学校办公室办理。
(六) 教职工疗休养费开支,由学校工会、组织人事部研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 工会办理。
(七) 教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凭死亡证明由组织人事部 办理。
(八) 教职工结婚庆贺,由学校工会办理。
(九) 教职工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工会和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
七、 本试行办法由人事中心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加强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根据国 家、XX省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原则和办法。
一、 福利费来源
主要来源于学校按照“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点五全额提取”的经费。学校 财务处按月足额划拨,转入教职工福利费科目。
二、 福利费使用范围
1、 教职工的一般生活困难补助;
2、 教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补助;
3、 教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4、 教职工的集体福利。
三、 福利费管理使用机构
1、 学校建立由人事、财务、工会和教职工组成的福利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 名、秘书1名;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
2、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相应建立教职工福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不能建立福利委员会的,可由部门工会负责此项工作。
四、 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
1、 教职工福利费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 校福利委员会每年要将福利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向教代会报告;基层福利委员会要将福 利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 基层福利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校福利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4、 校福利委员会负责保管福利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审批材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5、 校福利委员会的成员,要加强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 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五、 福利费使用的具体办法
1、职工的一般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年按一定标准下放到基层福利委员会,由基层福利 委员会严格掌握使用,并上报校福利委员会审批备案。下放福利费的标准,可根据教职工工
资及生活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
2、 因天灾人祸、长期患特殊疾病等造成较大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基层 福利委员会签署意见,报校福利委员会审批。所需金额不占下放福利费的指标。
3、 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教职工,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的,其独生子女 保健费,在教职工福利费内开支;超过百分之十的部分,由学校行政、事业费包干指标内开 支。
4、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管理和使用,由老干部处或有关单位负责,校福利委员会不再负 责这部分人员的福利工作。
5、 教职工福利费年终结余,可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用于解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 但不得挪作它用。
六、附则:
1、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福利委员会。
2、 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行。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教职工福利费,解决教职工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教职 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管理
第二条根据人事部人发106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