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LC—009:急诊绿色通道治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一、 治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刻内发病,所患疾病可 能在短时刻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情形,询咨询“120”护士对病情的处 置措施的执行情形,并将以上情形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 “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形详细记录于《120抢救车送入 急诊科患者情形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 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七、 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一、 各有关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 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 治疗。
二、 各临床科室应按照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 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 影像学检查。
三、 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 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 治打算、治疗结果等信息,关心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 一般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截了当住院、和谐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 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早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 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 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床位和谐办公室统一和谐全院床位, 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 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固需要抢救的患者,必 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 医院职员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 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关心。
八、 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 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一、 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有资质的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对患者进 行病情评估。
二、 通过询咨询病史、体格检查和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明确患者病 情严峻程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形、家庭支持情形、 医患沟通情形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 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 患者病情评估的范畴是所有住院患者,专门是新入院患者、手术 患者、危重患者、住院时刻N30天的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 术患者。
四、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患者的评估。
五、 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的职责
(一) 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导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书写医嘱和病历。
(二) 随时把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按照病情变化及疾病诊疗流程, 适时的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三) 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爱护患者 隐私。
(四) 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托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 必须告知患者托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时取得其知情签字。
(五)
主动参加患者病情评估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把握专门的病情 评估知识和技能,定期参与考核,连续改进评估质量。
六、 医师对患者病情评估
(一)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评估要紧通过询咨询病史、体格检查和有关 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
(二) 按照有关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等 病历书写。新入院患者还应在入院24小时内填写《患者病情评估表》。
(三) 手术(或介入诊疗)患者还应在术前按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进行术前评估。
(四) 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病重、病危等专门情形的,主管医师应及时 向上级医师请示,科内应组织再次评估。必要时申请全院会诊,进行集体 评估。
(五) 住院时刻N30天的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者, 主管医师应按照相应的评估要求进行病情评估,重点针对患者长期住院、 再次入院的缘故、再次手术缘故进行评估。
(六) 患者入院经正确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成效不能确信的, 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七) 对出院患者要进行出院前评估,完成出院记录,评估内容包括: 患者现状、治疗成效、随访事项、饮食注意事项、康复注意事项及尚未解 决的咨询题等。
七、护理对患者的病情评估
(一)初次评估:
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初次评估并记录,要紧内容包 括:①生理状态;②心理
状态;③费用支付及经济状况;④营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 力;⑥患者安全;⑦家庭支持;⑧教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治理;⑩出院 后照管者和居住情形。
鼓舞患者/家属参与治疗护理打算的制定和实施,并提供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