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闽建招字【2008】莆第011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顶社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08 年 4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和要求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顶社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
闽建招字【2008】莆第011号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顶社村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3万㎡
招标内容和范围
莆田市秀屿区顶社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地下室部分)
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为 6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后,收到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40日历天之内提供施工图)。
4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质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含暂定等级)
合格投标
人条件
;
(不含暂定等级);
(分院),且具有分公司(分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现场勘察和答疑及网上公布答疑纪要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有异议,可以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于 2008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7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一套正本, 三套副本
技术文件:一套正本, 三套副本
资格后审文件:一套正本, 三套副本
《投标函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函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成册须符合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技术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技术文件指施工图设计优化方案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措施说明)
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采取封闭式评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技术文件副本封面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后统一格式向投标人发放(另附),不使用统一发放的副本封面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副本封面及内容不得有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及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页码等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标志。否则该技术文件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大厅
收件人: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08 年 4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2008 年 4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开标室
49-54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详见49-54条款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1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7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特别提示
投标人如果同时参加莆田市秀屿区顶社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和莆田市秀屿区北埔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两个标段投标,所递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原件应包封在莆田市秀屿区顶社安置房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投标书中,而另一标段所递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原件应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替。
投标须知
总则
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8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图设计单位。
2、工程说明
(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 项。
3、招标内容和范围、施工图设计工期及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