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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威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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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威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威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11—2020年)
文本
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威海绿苑风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 1 -
第三章 大环境绿地规划 - 2 -
第四章 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 - 4 -
第五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 4 -
第六章 树种规划 - 7 -
第七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 8 -
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 - 9 -
第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 - 10 -
第十章绿线管理 - 11 -
第十一章实施措施 - 12 -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威海市城市绿化的建设与管理需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威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威海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对本规划进行修改时,必须经过威海市相关部门的批准,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规划范围
包括三个层次:威海市市域规划区范围辖威海市区、荣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威海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由环翠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威海工业新区组成,总面积992平方公里;威海市现状建成区为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12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四、《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2]第112号)
五、《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第145号)
六、《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4]第119号)
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八、《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992]第100号)
九、《城市用地分类及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十一、《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
十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
十三、《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鲁建发[2002]25号)
十四、《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十五、《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6-2020)
十六、《山东省海岸带规划》(2005)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注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突出地方特色,促进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绿化环境。
第六条规划原则
一、生态性原则
二、系统性原则
三、地带性原则
四、前瞻性原则
五、以人为本原则
六、节约性原则
第七条规划期限与规模
规划期限: 2011~2020年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八条规划目标
利用“山、海、城、岛”并存的自然基础,保持和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构建“青山绿水绕城镇,碧海蓝天佐翠城”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九条规划指标
威海市建成区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项目
现状
近期指标
(2015年)
远期指标
(2020年)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地率(%)



人均公园绿地(㎡)



大环境绿地规划
第十条大环境绿地结构布局
以区域山体为背景,海岸为纽带,通过林网、道路相连接覆盖整个市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绿化空间结构。
第十一条大环境绿地规划原则
一、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构建合理、稳定的生态体系。
二、绿地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大环境与城区绿地相互渗透,因地制宜进行结构布局,共同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十二条大环境绿地规划内容
至2020年,将风景名胜区、海岸带、山体林地、农田经济林、水源保护地、湿地、生态绿廊等构成对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起决定作用的生态实体。
第十三条大环境绿地规划控制要求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刘公岛国家风景名胜区、成山头国家风景名胜区、里口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赤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圣水观省级风景名胜区等进行保护及管理,建立各自有效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达到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的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对风景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