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晋文明委〔2009〕17号
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对我市荣获2006~2007年度泉州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进行届中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泉文明委[2009]4号)和泉州市委文明办《关于对泉州市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进行届中复查的通知》(泉委文明办[2009]18号)精神,决定组织对我市荣获2006~2007年度泉州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进行届中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我市荣获2006~2007年度泉州市级文明单位29个、文明镇3个、文明村14个、文明社区9个、文明学校19所。鉴于市法院、艾派集团、竹园社区已被推荐表彰为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社区),不再纳入本次复查范围。
二、复查内容
了解2008年以来各单位保持先进性状况,考察各单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建设协调发展情况,着重考察各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和规范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
三、复查组织
复查工作在市文明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进行,由市委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复查工作组,下设七个复查小组,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组长:范清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王建新(宣传系统党委副书记)
柯荣围(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许鹏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李建立(市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赖培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叶子清(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刘建良(市地税局副局长)
第一小组组长:柯荣围(兼)
成员:李锦秋(市委文明办)
陈敏(市交警大队)
第二小组组长:赖培猛(兼)
成员:林月娇(市委文明办)
杨周阳(市公安局)
第三小组组长:叶子清(兼)
成员:施术惦(市委宣传部)
曾艳艳(市工商局)
第四小组组长:王建新(兼)
成员:李培植(市委文明办)
李建基(市财政局)
第五小组组长:刘建良(兼)
成员:陈志耐(市委文明办)
聂招东(市地税局)
第六小组组长:李建立(兼)
成员:陈文经(市委宣传部)
李金排(养正中学)
许灵韬(侨声中学)
第七小组组长:许鹏飞(兼)
成员:赖聪河(市委宣传部)
王明镜(晋江一中)
施茂庆(季延中学)
联络员:张燕妮(市委文明办)
四、复查安排
1、单位自查(9月2—8日)。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泉州市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复查表》(见附件1),复查表按表式采用A3纸双面电脑打印填写,于9月8日前报送市委文明办。其中,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学校(除市直学校外)以及文明单位中的街道、非公企业还要一并提交所在镇(街道)的计生情况证明。
2、人员培训(9月10日)。组织复查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标准及复查注意事项。
3、实地查看(9月11—15日,其中12—13日休息)。复查组依据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开座谈会、个别了解(问卷调查、电话咨询、入户访谈)等方法对各单位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4、部门审查(9月9—15日)。市委文明办统一征求市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5、情况汇总(9月16日)。复查工作组及各复查小组汇总复查情况。市委文明办根据复查情况,对各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和规范档案管理情况按好、中、差档次进行评价。
6、情况汇报(9月17—19日)。复查工作组向市文明委领导汇报复查情况。
7、材料上报(9月20日前)。形成复查总体情况报告,市委文明办将复查总体情况报告、各单位复查表以及市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意见报送泉州市委文明办。
8、接受抽查(9月21日起)。各单位抓紧补缺补漏,巩固提高,接受泉州市委文明办组织的抽查。
五、复查反馈
根据泉州市委文明办《关于对泉州市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进行届中复查的通知》精神,泉州市委文明办将在10月底前,确定各类先进单位复查考核结果,对在届中复查中发现的创建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撤销荣誉称号),呈报泉州市文明委。
市委文明办将把泉州市对我市各类先进单位的复查考核结果,向各单位反馈,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通报,作为2009年度该单位干部(教师)、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和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