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改变价值观念 消除贫困文化
高香芝 摘 要: 贫困文化是人文贫困的重要表现形式,它以各种各样的途径潜移默化地作用于生活于其中的人,从更深层次上决定着人们贫困的命运,使其思维、心理、行为、价值观等深受影响。改造贫困主体应该从消富的新的增长点。
(二)建立同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文化心理
美国社会学家阿列克斯英格尔斯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现代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人的诸多素质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思想观念素质。人文精神对贫困农民具有重要的内在价值功能。通过挖掘和重塑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人文精神,唤起农民脱贫意识的觉醒,引导农民完成自身思想观念素质的现代化。重视人文脱贫,也是建设“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需要在国家和政府主导下,要使农民的意识观念随着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一起进化,引导整个社会贫困群体建立健康、乐观、积极、坚强的社会心理,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发展。
二、通过制度保障和创新,削弱贫困文化模式的约束
(一)通过法律和制度保障和创新,削弱既定文化模式
贫困文化具有的一套固有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在外来文化传播时,都要经过既定文化模式的解读和评判,之后才能进入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在解读和评判中,要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进行取舍和修改,使外来社会、经济要素的渗入及其作用的发挥势必受到影响和限制,这就是为什么在扶贫开发中一些先进经验、模式的借鉴总是不能成功的原因。因此在扶贫开发中,要合理引入制度保障或通过制度创新,强制性约束贫困人口的参与行为,以削弱原有文化模式的影响,从而达到精神层面的扶贫。另外通过制度确保贫困主体获得技术和管理的技能,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主体能力的塑造,增强贫困主体改善生活条件的自信心。这就需要在反贫困进程中必须有权威性的法律保障和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来确定扶贫开发的主体、对象及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扶贫开发的运作程序,使扶贫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也使贫困地区及贫困主体的发展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护。
(二)加强贫困地区与外部的文化交流,改变贫困文化的弱势
加强贫困地区与外部文化交流,首先要加强贫困地区新闻传播、文娱体育、科学教育等文化教育设施建设,扩大人们与现代文化接触的渠道和范围,并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贫困地区培养大量开拓型的人才,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走出贫困文化自我封闭的怪圈,必须在青少年阶段,推动贫困文化的现代化。其次,要重视青少年的文化教育。青少年将是未来贫困地区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在他们经贫困文化的消极影响较少而接受能力较强时,通过教育和引导接受新事物、新思想,形成新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思维方式,实现文化的现代化。这对于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由自我封闭向外向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一)强化人力投资,健全社会安全保障网,提高贫困人口竞争机会的能力
控制人口增长,强化人力投资是克服贫困和不发达状态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没有对贫困人口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