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交底记录
表B2 编号:
工程名称
动热稳定实验室
交底时间
2011年3月25日
交底提要:钢筋加工注意事项
交底内容:
(包括工程中的关键性施工技术问题;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文;施工图中必须注意的尺寸、标高、轴线及预埋件、预留孔位置;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况;质量和安全操作要求等)
在钢筋制作前应对钢筋进行外观检查。钢筋的表面不得有裂缝、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模肋的最大高度。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油污、漆污和锤敲击时能剥落的浮皮、铁锤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在除锈过程中发现钢筋表面的氧化铁皮鳞脱落现象严重,已损伤钢筋截面,或在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坑、斑点,侵蚀截面时应剔除不用。
圆盘钢筋的调直: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的断料:在断料前应严格审核钢筋料单。
同规格钢筋应根据不同长度长短搭配,统筹排料,一般应先断长料,后断短料,以减少短头,减少损耗。
断料时严禁避免用短尺量长料,防止在量料中产生累计误差。应在工作台上标出尺寸刻度线,并设置控制断料尺寸用的挡板。
在切断过程中,如发现钢筋有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如发现钢筋的硬度与该钢种有较大的出入,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查明情况。
断料的质量要求:钢筋的断口不得有马蹄形或起重等现象;钢筋的长度应力求准确,其允许偏差±10mm。
5、钢筋的弯曲成型
Ⅰ级钢筋末端需作180。弯钩,;Ⅱ级钢筋末端需作90。或135。弯折时,其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2、成型的质量要求
钢筋的形状正确,平面上没有翘曲不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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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弯曲点处不得有裂缝,为此对Ⅱ级及Ⅱ级以上的钢筋不能弯过头再弯回来。
钢筋弯曲成型后的允许偏差为:全长±10mm,弯起钢筋弯点位移20mm,弯起钢筋的弯起高度±5mm,箍筋边长±5mm。
6、短钢筋接长:短钢筋接长可采用直螺纹连接、闪光对焊、电弧焊。
直螺纹连接:人防部分大于或等于ф18的钢筋及非人防部分大于或等于ф20钢筋采用直螺纹连接接长,其余可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接长。
闪光对焊:
a)、对焊前应清除钢筋端头的150mm范围内的铁锈、污泥等,以免在夹具和钢筋间因接触不良而引起“打火”。如钢筋端头有弯曲,应予调直或切除。
b)、当调换焊工或更换焊接钢筋的规格和品种时,应先制作对焊试件(不少于2个)进行冷弯试验。合格后,才能成批焊接。
c)、夹紧钢筋时应使钢筋端口的凸出部分相接触,以利均匀加热和保证焊缝与钢筋轴线相垂直。
d)、焊接完毕后,应待接头处由白红色变为黑红色才能松开夹具,平稳地取出钢筋,以免引起接头弯曲。
e)、外观要求: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烧伤;低温对焊时Ⅱ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