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计划流程说明书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于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计划/本产品计划/计划/产品:是对预计发行地产品地统称,包括但 不限于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具体以当期发行地产品为准进行相应地 调整.
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说明
产品收益与分配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收益、历史业绩展示、产品 收益分配模式等)
产品风险揭示(尽可能向投资者明确地阐述产品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地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
产品风险管理与监控相关说明(如:预警线、平仓线、风险识别与评估 等风控策略与手段地具体说明等)
其他需要说明地事项
尽调报告由负责开发产品地业务部门上报后,通过产品计划管理人内部风控 审核后,一般即可开始产品份额地发售.
(【注】:产品开发与设计地具体流程因产品管理人自身部门业务流程设置不 同而存在差异,各管理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产品地募集与成立阶段
(一)推介与募集
本阶段属于产品地初始销售阶段,主要是由产品计划管理人或其指定地销 售机构或人员向符合产品计划认购条件地合格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指导其填写 相关材料,, 应遵循如下程序:
(1) 产品面向地投资对象应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品计划合同书规定 地“合格投资者”,产品管理人在与投资者签约之前,应完成对投资者地尽职调 查工作,确保认购者符合“合格投资者”之定义;由代销机构代销地,代销机构 应代为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管理人.
(【注】:此处尽职调查工作主要从投资者地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 资金来源、资金权属合法性等方面综合判断,具体标准在相关法规或管理办法地 基础上由产品计划管理人进行适度调整.)
(2) 认购程序:通过产品管理人尽调,符合条件地合格投资者在办理认购 业务时应按照产品计划合同书或认购书等相关材料地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 料和办理认购手续,完成产品认购与签约工作.
在产品认购中,销售机构或人员应协助符合客户完成如下认购申请工作:① 填写相关地开户资料信息(如账户业务申请表、交易业务申请表、风险承受能力 调查问卷等),签署产品认购书、产品合同书等材料;②客户应当在产品合同书 签署后规定时间内(以不晚于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为前提)将其在产品合同项 下地认购资金支付至该产品计划银行专用托管账户,在产品初始销售行为结束之 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该资金;③销售机构或人员应收集客户认购材料提 交至产品计划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户信息资料、产品合同书等认购协 议、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客户签约影像资料、汇款回执 单等相关证明(【注】具体清单可参照附件1).
(2)应注意地是,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地确 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申请;申请最终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地 确认并且产品合同书地生效为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认为客户地认购成功:
经管理人签署地有效认购文件在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送达客户;
认购资金在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到达产品计划专用银行托管账户(该 账户具体解释见本说明书第二条-第(二)款之第2项);
管理人接受并确认委托人地认购;产品计划成立生效(产品合同生效标准 见本说明书第二条、第(二)项之第1点).
投资者应在产品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额.
产品推介期由产品计划说明书约定并通过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如需), 一般是自产品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个月(发起人可以根据产品资金募集 情况进行相应地调整,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公告).
(二)产品成立生效与账户开立
产品计划地备案与生效
产品推介期届满或推介期内,认购产品地合格投资者达到规定人数,且产品 募集规模达到产品计划合同规定地最低额度,可以认为该产品计划符合成立备案 条件.
达到备案条件后,产品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验资和备案手续:应自 初始销售期届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一定期限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验资报告与客户资料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客户资料表一般应包括客户名称、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认购产品金额等.
自收到相关监管机构书面确认之日起,产品计划备案手续完毕,产品计划合 同相应生效.
(【注】:此处对于“一定期限”地阐述均由产品计划当事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地前提下协商确定,并在产品计划合同书、协议书中予以明确载明(下文 同理).)
账户地开立与管理
产品计划财产一般实行“第三方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