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交通事故处理托付书1
乙方收到一次性赔偿金后,应合理安排、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安排、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托付人姓名: XX(事由xxx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托付人: 受托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处理托付书5
托付人: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托付人: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现托付 在我与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与诉讼的
托付代理人,托付权限如下:
托付人: (签名或盖章)
被托付人: (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托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殊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详细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恳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处理托付书6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方 系XXX妻子 系XXX父亲 系XXX母亲 系XXX儿子
乙方 系XXX车驾驶员
丙方 系XXX车全部人
一.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二. 事故概况: 年 月 日中午,XXX驾驶XXXX与XXXX在XXXX发生交通事故,XXX送XX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 协议条款: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见证下, 经协商一样,就事故赔偿事项协议如下:
1. 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等费用共计XX万元(小写:XX元)整,其中包括已预付人民币XX万元和剩余款项XX万元。
2. 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认同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事故责任认定,承诺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担当其他任何责任,并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责任。甲方保证协作乙、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状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3. 甲方要主动协作乙方、丙方进行事故保险理赔事宜。
4. 本协议签订后拾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XX万元,剩余款项XX万元,待丙方与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结束后拾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5. 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甲方应出具收据。
6. 甲方到场签字人(或托付人)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和乙、丙方各执一份,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留存一份,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交通事故处理托付书7
托付人:xxx(个人:姓名、性别、诞生xxxx年xx月xx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