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服眼对称、黑色外观,
三、内容与方法
2 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
三、内容与方法
3 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
三、内容与方法
4 红球试验:用直径5cm左右色彩鲜艳的红球在婴儿眼前20~33cm距离缓慢移动,可以重复检查2~3次,婴儿出现短暂寻找或追随注视红球的表现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
三、内容与方法
5 眼位检查 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 :将手电灯放至儿童眼正前方33cm处,吸引儿童注视光源;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儿童的左、右眼,观察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的移动,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的眼球移动,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假性内斜视
三、内容与方法
遮盖左眼右眼由内向外移动,右内斜
遮盖左眼右眼由外向内移动,右外斜
遮盖左眼右眼由上向下移动,右上斜
遮盖左眼右眼由下向上移动,右下斜
检查前眼位
遮盖左眼右眼无移动,右眼无偏斜
遮盖右眼左眼无移动,左眼无偏斜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6 眼球运动:自儿童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速移动手电灯,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两眼能够同时同方向平稳移动,反光点保持在两眼瞳孔中央,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7 视物行为观察:询问家长儿童在视物时是否有异常的行为表现,例如不会与家人对视或对外界反应差,对前方障碍避让迟缓,暗处行走困难,视物明显歪头或距离近,畏光或眯眼、眼球震颤等,
三、内容与方法
8 视力检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儿童视力,检测距离5m,视力表照度为500Lux,,检查时,一眼遮挡,但勿压迫眼球,按照先右后左顺序,单眼进行检查,自上而下辨认视标,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时为止,其前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的视力,对4岁视力≤、5岁及以上视力≤,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的儿童,都应当在2周~1月复查一次,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三 眼及视力保健指导,
1.早期发现,及时就诊
识别儿童常见眼部疾病,儿童若出现眼红、畏光、流泪、分泌物多、瞳孔区发白、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不能追视、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暗处行走困难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儿童应当定期接受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
三、内容与方法
2.注意用眼卫生
1 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包括培养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正确的握笔方法,在良好的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
三、内容与方法
2 儿童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
三、内容与方法
3 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要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
4 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要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合理、适度使用,
5 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经常到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三、内容与方法
3.防止眼外伤
1 儿童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锐利器械、有害物质,不在具有危险的场所活动,防范宠物对眼的伤害,
2 儿童活动场所不要放置锐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注意玩具的安全性,
3 儿童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科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内容与方法
4.预防传染性眼病
1 教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揉眼睛,
2 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
3 社区或托幼机构应当注意隔离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防止疾病传播蔓延,
三、内容与方法
四 转诊,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1.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和出生体重<2000克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
2.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等检查发现可疑结构异常,
3.检查配合的婴儿经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