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 总则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建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
总平面布局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教学用房、教学协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便利、互不干扰。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肯定缓冲距离。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一般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植物园地的肥料积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接近建筑物。
第3章 教学及教学协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协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协助用房的组成,应依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协助用房:
一般教室、试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老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依据条件和状况设置。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便利和有利于疏散。
一般教室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终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一般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1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10~1101mm。
三、黑板表面应采纳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试验室
物理、化学试验室可分边讲边试试验室、分组试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试验室可分显微镜试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试验室三种类型。依据教学须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试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试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试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试验桌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二、四人双侧物理试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