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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促销模式下收入的确认及影响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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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促销模式下收入的确认及影响研究.docx

上传人:fxxwwxb 2022/7/3 文件大小: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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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促销模式下收入的确认及影响研究.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京东自营促销模式下收入的确认及影响研究
1 引言
根据中国商务部发表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可以看出,2020年,(人民币,下同),%,其中,商品类电商交易额2外,在会计账户的处理上,获得京豆的时候是计入“递延收益”变成了“合同负债”。实行了新收入准则之后,由于总收入金额需要在商品和积分之间分摊,商品的单独售价较高,所以合同收入增加,京豆收入降低,还影响了销项税额的确认。如表1所示,,,这是因为造成了履约义务分摊的暂时性差异。
京东券抵扣支付确认与计量
京东券是用户通过买赠、活动参与积分兑换等形式获得,用于减免购买支付。按照使用限额分为京券和东券。京券可以全场通用,不受商品类别限制;东券使用时订单金额需满足一定条件。不管哪种京东券本质上是京东给客户提供的一种价格折让,在新收入准则计量中属于可变对价的一种。
例如,2021年的京东“双十二”活动中,推出跨店每满200减20的活动,同时自营的甲护肤店赠送客户面值10元、30元的京东券一张。用户在此次活动中,在甲店铺购买A产品200元、B产品100元,在乙店铺购买C产品350元,根据交易规则,该客户最终支付550元。
与京豆不同,京东券无需购物即可取得并使用,即京东并未与客户订立合同,客户即取得了使用选择权。因此,在京东券的计量上,京东可以在客户购物京东券抵扣支付时直接冲减收入。根据使用规则,同一订单下可以累加使用京东券。因此,最终确认的收入应该在该订单不同的履约义务中进行分摊。
在上述交易中,客户购买的A、B、C三种商品都是单独售卖,符合不同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交易价格。在此项交易中,甲店铺自有消费券累加40元,两种商品参加满减活动优惠60元。,,对甲店铺的A、B产品进行分配,,。
京东加价购收入确认与计量
京东加价购可以视作电商平台常用的捆绑方式之一。目前电商平台常见的捆绑有两种:①优惠购买,客户购买甲产品时,可以用比市场上优惠的价格购买到乙产品;②统一价出售,产品甲和产品乙不单独标价,按照捆绑后的统一价出售。京东加价购属于第一种模式。
新、旧收入准则下,京东加价购的收入确认与计量
在京东加价购销售业务中,客户只有确定购买原商品的基础上才能选择进行加价购买,选择购买后合并为一张订单付款。因为交易已经成立,不存在后续再次选择购买的问题,因此,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以后订单的价格就是这次交易的总收入。加价购的商品具有选择权,按照新收入准则可以看作一项单独履约义务,對于收取的交易价格应根据原商品和加价购商品的单独售价之间的比例进行分摊。如加价购的商品或服务可一次性提供,则一次性会计处理即可,对于当期总收入不会产生影响;如加价购的商品或服务需要多次提供,则需要分期处理。例如,2021年的京东“双十二”活动中,京东给予购买某型号手机的客户以59元购买129元增值服务套餐。套餐优惠可以连续享受12个月,中途不可取消。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