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文档名称:

供水水质指标编码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2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供水水质指标编码标准.doc

上传人:wz_198614 2014/12/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供水水质指标编码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XXXXX—XXXX
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供水水质指标编码
Urban water suppl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part 2: Codes for water supply quality index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本稿完成日期:2013年7月27日)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分类原则与方法 1
5 编码原则与方法 2
6 指标分类与代码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供水水质指标代码查询与维护系统 22
前言
本标准为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计划发布的其他标准为:第1部分: 基础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第3部分:数据交换格式与传输要求;第4部分:可视化平台结构和数据要求。
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北京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无锡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深圳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济南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际、李琳、周圣东、卢益新、徐荣、蒋增辉、刘静、乔茜、杜萌、马中雨。
引言
“从源头到龙头,从中央到地方”的供水安全保障目标,建立健全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系列行业标准,本标准的编制用于规范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系统中水质指标与编码的对应关系,为实现各级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共享与互联互通提供依据,以提高数据交换的标准化水平和水质信息的检索效率,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提升水质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自2002年起运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城市供水水质指标编码规则及水质指标编码;在“十一五”期间,应用于水专项“三级水质监控网络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示范地信息系统的建设。
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供水水质指标编码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的供水水质指标编码规则,对各类供水水质标准、国内各行业水环境排放标准等进行了水质检测与监测指标的采集,并进行了分类与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城镇) 各级供水管理信息系统、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信息系统与水质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水质信息采集、交换、使用等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基础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T 10113
术语与定义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信息系统 Urban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供水水质实施质量管理的信息系统。
水质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MS)Water quality 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水质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MS)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快速数据处理技术来对水质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管理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能够完成实验室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管理等功能。
供水水质指标 Water Quality Index
供水水质指标是反映城市供水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的生物、物理、化学和放射性指标。
分类原则与方法
分类原则
科学性原则。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指标的特性作为指标分类的依据。
前瞻性原则。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研究的新进展纳入指标的分类。
分类方法
供水水质指标采用组合分类法,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分类结果形成互不相关、互不从属的面,每一个面是一个属性项,按水质指标的特性分为6个大类;子类采用线分类法。
跨类指标归类优先序进行归类:基于城市供水的行业特点,当指标既可以划为消毒副产物,又可以划为有机物时,优先划入消毒副产物;考虑到污染物的来源,当指标既可以划为农药子类,又可以划为其它有机物子类时,优先划入农药。
编码原则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