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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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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
(表31-159)
施工合同签订的原则表31-159
原则
说明
依法签订的原则
•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 例》、《建及合同履行 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 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也不得将全部工 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是违法行为。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 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的半 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倒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以及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 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的行为。
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做的工作:
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针对工程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力,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方式与条件,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影 响、物价上涨、工程中止、第三方损害等问题产生时的处理原则和责任承担,争 议的解决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合同分析,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 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
组织施工力量;签订分包合同;研究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资料; 多方筹集足够的流动资金;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结算付款计划等, 作好施工准备,按时进入现场,按期开工。
制订科学的周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价格低 廉的材料、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进人现场,搞好供应和管理工作,保证 顺利施工。
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规程组织施工;作好施工记录,按时报送各 类报表;进行各种有关的现场或实验室抽检测试,保存好原始资料;制订各种有 效措施,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全面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按期竣工,试运行,通过质量检验,交付业主,收回工程价款。
按合同规定,作好责任期内的维修、保修和质量回访工作。对属于承 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
履行合同中关于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的规定,如有关计划、建议须经 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有些工序须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所做记录或 报表要得到其签字确认;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办理各类手续;执 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要求等。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 还要自觉地接受公证机关、银行的监督。
项目经理部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 的证据,即对发包方或业主履行合同进行监督,作为索赔的依据。
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或按照合同约定,可将承包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非 关键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完成,并与之订立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是:
分包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发出的分包中标书。
分包人的报价书。
分包合同条件。
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履行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现场派驻 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就承包项 目(其中包括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负责。分 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其中的缺 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约担 保、进度计划,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
(3)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工程量清单或费率所列承包人的价格细节除
外)供分包人查阅。
(4) 分包人应当遵守分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时间和规定的分包人的 设备材料进出场的管理制度。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其通道;分包人 应允许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人分包工程的现场,并提供方 便,做好协助工作。
(5) 分包人延长竣工时间应根据下列条件: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延长总包 合同竣工时间;承包人指示延长;承包人违约。分包人必须在延长开始14天内 将延长情况通知承包人,同时提交一份证明或报告,否则分包人无权获得延期。
(6) 分包人仅从承包人处接受指示,并执行其指示。如果上述指示从总包 合同来分析是监理工程师失误所致,则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偿由此而导致的 费用。
(7) 分包人应根据下列指示变更、增补或删减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 总包合同作出的指示,再由承包人作为指示通知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