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资产减值:新准则新特点的论文.doc

格式:doc   大小:53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资产减值:新准则新特点的论文.doc

上传人:pppccc8 2017/6/4 文件大小:5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资产减值:新准则新特点的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资产减值:新准则新特点的论文【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入手,分析了资产减值适用范围的变化, 减值转回的变化,资产组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处理的规定,总部资产等概念。【关键词】资产减值新旧准则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准则”,专门用于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相关事项,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差异较大,学****该准则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一、一个较大变动:适用范围的变化从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企业会计制度》列举了应收款项、存货、短期投资等八项资产减值,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资产减值准则制定后,原来在投资准则、固定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中规定的资产减值将包括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中。新会计准则规定,可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除第 8 号资产减值中所适用的资产外,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旧准则偏重于工商企业,而新准则进一步扩展到金融、农业、房地产等众多领域,扩大了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二、一个不允许:减值确认不得转回在现行会计制度中,对于已确认损失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数额内转回,根据我国的实际运行情况分析,此规定已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损益的主要手段,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新的资产减值准则第 17 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准则做出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 三、二个难点: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和商誉账面价值的分摊 1. 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 )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 2 )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按下列步骤处理:第一,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应当参照上述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的情况处理。第二,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第三,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应当参照上述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的情况处理。 2. 商誉账面价值的分摊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 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企业因重组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