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装修合同:房屋装修合同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保管,并收取肯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需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制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担当。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XX年1月10日公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藏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局部,其中对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准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与验收,应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成认竣工日期,并担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阅历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阅历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商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如符合合同商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担当。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XX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依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立部XX年1月1日联合公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掌握标准“,进展室内环境的检测,并供应检测报告。检测费用依据建立部建办质(XX)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终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缘由,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担当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别施工工程和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缘由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行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2、因甲方未按商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担当,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