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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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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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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罪不同。  
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实践中需要注意的: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本罪与故意***罪的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意:  
1、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的相似点在于:两者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
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在主观上认为,由于他的自身能力、技术、经验和某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在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一致的。   
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的行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