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 2008 年襄樊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襄樊市房产管理局二○○八年一月-2 - 为促进襄樊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充满活力的宜居名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 〕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 2006 〕 165 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2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 2007 〕 4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一、总则(一) 本规划以《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襄樊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 6~2010 ) 》为依据,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二)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我市 2008 年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襄樊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 6~2010 》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三)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襄樊市城市规划区,包括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鱼梁洲经济技术开发区。(四)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两大体系”,即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 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住房建设与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相适应,坚持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坚持住房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坚持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五)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二、住房现状和需求(一)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 200 7 年住房调查,至 200 6 年底,城区常住人口 万,住房总建筑面积为 2298 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府兴建保障性住房) 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 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 万平方米。(二) 住房需求。依据《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 2010 年全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 万、城镇化率由 43% 增至 51% 和人均住房-3 - 建筑面积达到 30平方米的规划要求,以及旧城改造拆迁、住房自然损耗和市民改善住房条件等被动住房需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综合确定规划期内的住宅建设总量,并与我市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协调。 2008 年, 我市预计住宅建筑面积需求量(不包括暂住人口)约为 180 ─200 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每年将安排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等)约 25─30万平方米,市场对商品住宅的年需求量约 155 ─170 万平方米。三、住房规划目标和方针(一)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和优化以满足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