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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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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讲解.doc

上传人:花双韵芝 2022/7/4 文件大小:1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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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查核指导建议
(征采建议稿)
为增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薪资制度顺利实行, 促使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睦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目标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确立。 要点查核其为教育教课服务、 为师生服务的状况,包含: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育人状况等。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查核由学校查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 100 分,查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 50%左右。
四、查核的组织方法
(一)县教育局依据人事、财政部门的建议明确绩效薪资的详细项目及所占比率,并按初中比小学高 8% 左右的差额落实中小学任职教师人均绩效薪资标准。在核算绩效薪资总量时,由各镇街政府﹙做事处﹚自行发放教师福利等各样普发性的经费一律归入绩效薪资总量,而镇街内对部分特困教师慰劳、 名优教师奖赏等局部性的经费可不列入绩效薪资总量。 教育局还依照 《对于学校定编定员绩效挂钩工作的实行建议》(绍县教人 [2008]224 号)精神,对各校教师编制数进行
鉴定,超缺编制数的在经费划拨时予以扣补 (详细实行方法另行拟订)。
县教育局负责拟订《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查核指导建议》 ,统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查核工作。 拟订《绍兴县教育局义务教育
成就奖赏条例》、《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名优教师考评奖赏条例》 、《绍
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查核指导建议》 、《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
领导班子查核指导建议》 等几个配套的系列化查核制度, 来指导帮助
学校实行教师绩效查核。教育局负责对学校校长 (书记 )的查核工作,
负责监察、指导所属学校教员工绩效查核工作。
(二)学校要建立绩效查核小组,负责拟订本校教师绩效考查方法
并组织实行。在拟订《 ** 学校教师绩效考查方法》的基础上,各校还
应出台几个配套的系列制度, 包含《**学校教师月岗位查核条例》 、《**
学校教师教育教课成就奖赏条例》 、《 **学校名优教师评比介绍方法》
等。学校查核小组的成员应拥有宽泛的代表性,包含校长、书记、负
责学校德育、教课工作的校领导、 校工会主席以及若干名老中青教职
工代表等。
(三)绩效查核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校长室负责
拟订绩效考查方法,一般分为教师月绩效查核、学期绩效查核、年度
绩效查核。
校教师教育教课成就查核一般在每学期末进行;班主任由月考
核、学期查核联合进行;学期查核以月查核为基础,年度查核以月考
核、学期查核为基础。全县教育成就查核、教师年关奖查核、学校班
子查核、名优教师查核等在年度 (学年 )末进行。
(四)绩效查核可采纳定性评论与定量剖析相联合,教师自评与学
科组评论、年级组评论、查核组评论相联合,形成性评论和阶段性评
价相联合等方法进行查核。 查核结果在定量 (满分 100 分)的基础长进
行定性,分为优异、优异、一般、不合格四个品位。此中优异、优异
的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 30% 、40% ,一般、不合格的人数占 30% ,
不合格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