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 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 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 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 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 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 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二、副院长职责 1. 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 负责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 根据院内实际,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 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三、门诊医师职责 1. 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 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 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 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 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四、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 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 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 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 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 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 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 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 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五、副主任医师职责 1. 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 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 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 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 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六、主治医师职责 1.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 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 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 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 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 院病历。 6.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