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民事答辩状范文2014.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民事答辩状范文2014.doc

上传人:泰山小桥流水 2022/7/5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民事答辩状范文2014.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事辩论状
辩论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辩论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XXXX
住所
民事辩论状
辩论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辩论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XXXX
住所地:XXXX
因被辩论人XXXXX公司诉辩论人XXXXX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葛一案,辩论人于2014年XXXXX月XXX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辩论人现依法提出辩论建议如下:
一、 诉讼主体不合法。 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
容发〔2010〕61号“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市行政地区内各供热单位应该和居民采暖用户直接签
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因历史原因,各供热单位与物业服务公司、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自治组织签署的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采暖费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公司与采暖用户签署的供热采暖合
同,应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例、规章的规定,予以改正、调整或排除。截止当前,我与XXXXX公司未改正或签署供暖、制冷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XXXXX公司无权向
1
法院起诉我。
二、 原告提交的诉讼恳求计算依据不切合北京市有关文
件。根据《对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钱 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钱
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
(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给的民用供暖价钱由每建筑平方米、
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余供给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 采
暖季35元。因XXXXX室的房产证注明的房子属于公寓(住宅) ,
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
且XXXXX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三、 被辩论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合法。 原告提交了一份由
居委会开具的《对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
该证明未经辩论人授权,属无效证明。。该证明不单无效,且更进一步说明XXXXX室是住宅只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应以房子所有权证注明的房子设计用途为准。根据《对于规范供热单位收费服务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2号)第二条指出“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子所有权证注明的房子设计用途为
准”,清楚地指了然计费依据。当房子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子设计用途与实际用热情况不一致时由谁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