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的,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教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的,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教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既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她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下直接关系着洪洞将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注重青少年维权和避免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避免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所有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贯彻工作筹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避免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行方案和任务目的。做到有筹划、有组织、有环节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前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避免青少年犯罪法律征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使用措施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避免、教育”为核心目的。积极和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步我们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足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运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运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等学校所有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她们分别聘任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她们根据不同样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状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部分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引。通过团队组织聘任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解说和发生在同窗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起了学生强烈反响,使她们对部分犯法行为有了新的结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