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4
浙江省鲜切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
一、原则
趁鲜切制加工药材质量标准的制定必须根据中药材自身的
生物学与理化特性,在总结传必要时,基原
名称和种质类型可分条描述。
术语 使用规范的自然科学名词术语,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
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名词为准。
(三)质量要求
趁鲜切制加工药材来源包括基原(单基原或多基
原)即原植(动)物的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生长年限
(如有)、采收季节等。
按实际形态描述主要特征,尤其注意趁鲜切制加工
— 2—药材因趁鲜切制加工所引起的部分形态改变;包括形状、大小(长
度/厚度、直径)、颜色、表面特征、质地、断面、气、味等。因
客户要求改变的规格也应列出,并予以描述。
包括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薄层鉴别、特征图谱/
指纹图谱等。鉴别试验应具有专属性并说明选择依据。
(1)显微鉴别 应选择容易观察、具有鉴别意义的专属特
征列入质量标准;应按照《中国药典》显微鉴别的收录原则、书
写顺序和文法进行规范描述。因趁鲜切制加工引起的特征改变也
应列出描述。
(2)理化鉴别 包括一般理化鉴别、荧光鉴别及光谱鉴别
等方法。中药成分复杂,应根据所含成分的化学性质选择适宜的
专属性方法,并说明选择依据。
(3)薄层色谱 应能反映该药材的整体特性并尽可能区分
正品不同基原及混伪品;应明确对照品的选择及其溶液的制备、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点样量、薄层板、展开剂、展开条件(温度、
相对湿度、饱和平衡时间等)、检视方法等,说明鉴别方法、鉴别
指标成分或专属性成分的选择依据。
一般包括杂质、水分、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内源
性有毒有害物质、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质等的检查。要注重中药安
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残留农药、二氧化硫、真菌毒素等外源性有害物质的检查。
应参照《中国药典》相关要求建立浸出物的检测
—3—项,并对溶剂、浸出方法等作必要的考察,根据品种具体研究数
据拟定限度,限度可严于原标准该品种项下的规定。
应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与活性相关联的多成分
含量测定,含量限度的制定应有充分的依据和数据积累。加强对
毒性药材相关成分的限量研究,保证安全用药。
确定趁鲜加工药材的贮藏条件。
(四)产地加工工艺流程与技术要求
描述经试验验证的趁鲜
切制加工药材的工艺流程图。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环节:
(1)净制要求。净制的主要目的是去除鲜药材中含有的泥
沙等杂质,分离并去除非药用部位,以达到净度要求。净制应根
据鲜药材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清洗、挑选、筛选、风选、水选、
剪、切、刮、削、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