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z.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
. z.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
. z.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
. z.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19××年11月24日出生,住址:省市××××××,**:430××××××××××××××××。
××,女,19××年10月17日出生,住址:省市××××××,**:430××××××××××××××××。我俩于199×年10月21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20××年5月年购得位于市××区××××住房一套,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为××单独购置,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无任所有权利。
二、20××年9月属××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二室一厅,,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无任所有权利。
三、20××年4月××,机动车登记号:湘a×××××,属××个人财产,××无所有权。
四、20××年××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
住,建房费用已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无任所有权利。
五、将来××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单独所有。
六、婚姻存续期双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借,债务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归还给对。
七、婚姻存续期一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归还,另一不承当责任。
八、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九、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置,双另作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年月日
家庭财产分割书
协议人:
远平,男,一九六一年六月五日出生,现住江滨市南山区北平一号。
康 云,女,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五日出生,现住江滨市南山区北平一号。
慷,男,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六日出生,现住江滨市南山区北平一号。
家庭成员情况:远平---------------丈夫-------父亲
康云---------------妻子-------母亲
慷----------------------------儿子
在世共三人
所分割的家庭财产情况:
该房产座落在江滨市南山区北平一号,,框架构造,所有权证编号为:江滨市房权证009区字第086号〕。
经家庭成员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财产总价值3人平分。
二、 一旦房屋卖出后3立刻当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不得推迟,拖延时间。
三、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