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对暴力犯罪的社会学反思周永康部长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必须“重视社会科学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加强公安理论研究, 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人们知道, 近些年来, 我国不断深入开展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沉重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然而, 由于种种因素, 全国各地的违法犯罪尤其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仍然居高不下, 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杀人、爆炸、投毒、抢劫、放火等暴力犯罪的过程中, 心理之狠毒、手段之残忍,几乎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仅以 200 3 年为例, 11月3 日,被列为公安部 2003 年头号挂牌督办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涉嫌在皖鲁豫冀杀害 67 人的惊天大案、 11月 12日, 所破获的河南平舆县 17 名青少年被杀案、深圳破获的数名求职女青年被杀案等等。对待这些类似于恐怖行径的暴力犯罪,尽管公安机关在侦破整个的案件过程中,出生入死, 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由于自身乃至其他政府部门所共有的传统工作模式和思维定势,对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信息自由、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 忽视了据此搞好警察公共关系, 有意或无意地阻塞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暴力犯罪案件真实信息的渠道, 造成社会公众对案件的不认知, 给他们带来 2 了心理上的恐慌,社会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流言蜚语满天飞, 当地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在公众中的信任也随之产生了危机。据此, 笔者试图结合周部长指示精神, 从暴力犯罪的社会学角度略作反思与探讨。一、社会认知的多元化与自我认知的茫然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我国民众已由原来单一的对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转到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社会事务的公正与公开等多方面的强烈需求, 同时,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 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也走向多元化, 从而对社会的行为、风气、发展有着多样性的认识与歧异的看法。必须看到, 这种社会认知的多元化包含着公众自我认知的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社会公众对待所发生的暴力犯罪现象,常常是一方面对公安机关打击所作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又怀疑公安机关防控、打击不力,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认定公安机关与犯罪分子“警匪一家”、“姑息养奸”。社会认知的多元化与公众自我认知的茫然性, 往往使得许多人对自己眼前和未来在社会上的安全地位抱有不确定感, 这种情绪极易感染, 一起暴力事件的产生, 随之而来的是很有可能在公众之中引起强烈的心理反应和茫然的行为表现。 2002 年 4 月,江西九江市接连发生两起饮食摊点投毒案,一时间, 市民几乎谈“食”色变,甚至不敢到所有的饮食摊点及饭店用餐, 大批早点、饭店因之而门可罗雀。针对这种状况, 九江 3 市公安局当机立断, 及时召开全市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案件事实真相和抓获化名“张学友”的犯罪嫌疑人的详细经过,从而及时澄清了各种谣言,取得了市民的共识,社会上也因此很快恢复了往日平静。二、保护公信力与拓展信息渠道社会学认为,社会上正常的信息渠道一旦受到了阻塞, 公众之间的流言就会产生, 而流言传播的内容则主要是一定时期内在社会上或群体中互相关心的消息, 这种消息一般又与人们的切身利益直接关联, 或者与个人与群体利益有着间接关系的。对于社会治安方面来说, 由于任何违法犯罪现象都会或多或少对公众造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