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什么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 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 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 公共) 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 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 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 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 组织本级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 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 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 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四) 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 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 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 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八) 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 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 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四) 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 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 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七) 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 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