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简述
建筑施工图设计中,普遍存在一些违反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现象,这类情况的出现有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会影响建筑的适用性,严重时危及人身和社会安全。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深度要求。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建筑防火安全
建筑防火是建筑设计专业最重要的安全要素。
现行防火规范已根据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和工程技术的发展不断地进行完善,设计工作应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建筑防火安全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建规》、、
《高规》
《建规》与《高规》对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确定方式不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在《建规》的规定中是由设计人确定的; 《高规》规定高层建筑应按建筑性质、建筑高度确定建筑类别,根据建筑类别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
第一部分建筑防火安全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常见问题:
1、轻钢结构工业厂房(仓库),对金属构件的耐火性能没有作出设计要求,或采用的防火构造措施不合理,或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与耐火等级不匹配;
2、对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判定错误而造成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确定错误。
3、室内墙体的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特别是电梯隔墙和疏散走道隔墙。
第一部分建筑防火安全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常见问题:
4、民用建筑的钢结构的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采用了不合理的防火构造措施。
5、忽视天花、吊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设计要求,或选用的建材不符合规范要求。
6、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均应为一级,在设计细节上容易忽视,尤其是地下室用作商业、娱乐等用途时。
7、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与建筑其它使用空间的隔墙、楼板的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
第一部分建筑防火安全
二、防火分区
《建规》:、、、、
《高规》:、
常见问题:
1、对规范的使用概念不清,高层建筑裙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错误地按《建规》执行。
2、面积计算错误或采用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计算方式,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出规范的规定。例如上下层有连通口部时,忽视了防火分区应上下层叠加计算;平面局部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时,分区面积计算方法错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