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中心发展的需要,规范会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产的真实完整,维护中心的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中心设立财务部,业务上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会计核算办财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中心发展的需要,规范会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产的真实完整,维护中心的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中心设立财务部,业务上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充分接受公司财务处对中心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 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工作。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每月3号前将资金计划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报领导审批,做到任何费用支出都要有计划审批,并达到科学管理,切实可行,使之成为真正控制财务活动的依据和制度。
第三条 认真做好财务控制管理工作。要坚决贯彻本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中心控制管理办法。同时,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章可循,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理由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 认真细致做好各种印章、档案及经济资料管理。各部门不得随意或违规对外出具签章、证明等任何关于经济运行的相关业务,以避免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认真做好机电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工作及发票的管理工作。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机电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好机电物资供应关口,做到合同、实物、帐务一致。每月截止25日物资部、机电部必须把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过的各类票据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有效票据,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出具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做账务处理。
第六条 认真做好中心经营活动的核算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乱摊乱挤成本,遵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整地反映中心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