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农村财务管理案例.doc

格式:doc   大小:43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农村财务管理案例.doc

上传人:雨林书屋 2022/7/8 文件大小:4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农村财务管理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1/5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篇一: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乡村集体及农民的利益,是乡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和保证,
30日,四安镇纪委赐予姚建均党内严重警示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东社镇横马村顾胜国、,横马村建筑
老板孙某向村赞助道路建设款50000元,并汇到村干部顾胜国的“中
国邮政积蓄银行”个人账户上,,2013年1月16日,顾胜国结给村会计曹子兴赞
助款25000元,2013年2月初,顾胜国向村会计曹子兴结报
5740元
征兵费用单据,直接用于抵交道路赞助款,余下的19260元赞助款一直
寄存在顾胜国身边,至案发时未入村账,同时,村会计曹子兴未仔细执行
职责,,东社镇纪委赐予顾胜国、
曹子兴党内警示处分.
7、刘桥镇原燕港村村干部集体***,原燕
港村党支部书记秦新杰在辅助镇政府负责盐通高速公路拆迁、乡村
道路工程建设、土地复垦工程、西气东输工程拆迁等管理活动中,伙同原村主任朱国良、原村会计秦志胜、原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志刚、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5/5
乡村财务管理案例
原村妇女主任秦淑萍、原村民兵营长丁学科等人侵吞***和集体资
金,其中:秦新杰分得60256元;朱国良、秦志胜各分得30496元;刘志刚、秦淑萍、,有5人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行贿,其中:秦新杰收受71500元;朱国良、秦志胜、刘志刚、,2013年10月11日,通州区法院以***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
别判处秦新杰、朱国良、秦志胜、丁学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刘志刚有期徒刑三年;以***罪、职务侵占罪判处秦淑萍有期徒
刑二年三个月,-12月通州区纪委分别赐予秦新杰、朱国良、秦志胜、刘志刚、丁学科开
,刘桥镇党委赐予秦淑萍开除党籍处分.
8、川姜镇三圩埭村朱建良案
.2001年至2004年,朱建良在担当原姜
灶镇三圩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
,收取部分公司主和个体户赞助款
45111元,违规收取建房费用
80450元,合计125561元,不入村级账户,
建立账外账,用于支付村招待费、报刊杂志费、发放村干部的电话补
贴和过年福利,其中:朱建良分得

日,通州区纪
委赐予朱建良党内警示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骑岸镇岸西村虚套资本案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岸西村党支部
书记丁祖国安排村退休干部刘德华与会计刘建、党总支副书记于霞、
一般村干部于宏娟,采取假造虚假备土款、土地复垦费自制支付凭据
的手法,从村集体账上套取资本122050元;采取虚造假坟头、假附
属设备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