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表 号:京劳社统保险35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交更时间
受更项码
婚姻状况
代码
婚姻状况
1
未婚
4
离婚
2
已婚
9
其它
3
丧偶
(代码项): 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
文化程度
代码
文化程度
11
博士
61
局中
12
硕士
62
职tWj
21
力
70
初中
31
80
小学
40
中专
90
文盲或半文官
50
技校
.户口性质(代码项): 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1—城镇(非农业户口 )2 —农村(农业户口 )3 —其它
.户口所在区县街乡: 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 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邮政编码:指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填写已选定的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参保人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填写参保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必录项。
.个人身份(代码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民从事的职业或者身份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
个人身份
代码
个人身份
1
工人
8
职员
2
农民
9
其它
3
学生
10
军转干部
4
的
11
两航起义
5
国家公务员
12
100%老专家
6
现役军人
13
无
7
无业人员
.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实际发放的上一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在职人员为必录项。
.缴费人员类别(代码项):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
指标名称
代码
指标名称
1
本巾城镇职工
19
其他人员
2
外埠城镇职工
20
外地农民工(1%)
3
本市农村劳动力(12%)
21
本市农民工(1%)
4
外埠农村劳动力(12%)
22
本市城镇困难灵活就业人员
5
本巾城镇个体,商户
34
外籍从业人员
10
本市城镇自由职业人员
29
港、澳、台从业人员
11
本市城镇自谋职业
27
本市城镇自主创业人员
12
退休人员
13
退职人员
.医疗参保人员类别(代码项):根据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规定,对人员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
医疗人员类别
代码
医疗人员类别
11
在职职工
51
两院院士
12
在职长期驻外职工
52
在职优诊待遇人员
13
在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53
退休优诊待遇人员
21
退休人员
54
退职优诊待遇人员
22
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55
异地安置的退休优诊待遇人员
23
退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56
异地安置的退职优诊待遇人员
24
退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57
异地安置的享受优诊医疗待遇离休干部
25
退职人员
61
社会退休人员
26
异地安置的退职人员
62
社会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27
异地安置的离休人员
63
社会退职人员
28
异地安置的离休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
64
社会退职异地安置人员
29
异地安置的离休副部级医疗照顾人员
65
企业改组退休人员
30
享受优诊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
66
企业改组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31
离休
67
企业改组退职人员
32
老红军
68
企业改组退职异地安置人员
33
离休的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
71
三资退休人员
34
特殊全免人员
72
三资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35
在职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
73
三资退职人员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