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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井防火防爆防H2S及CO措施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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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井防火防爆防H2S及CO措施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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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油气井井防火防爆防H2S及CO措施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井场布置要求
一、油气井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75m;距民宅≥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500m。 油气井井防火防爆防H2S及CO措施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井场布置要求
一、油气井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75m;距民宅≥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500m。
二、 在树林草地等地区钻井,应有隔离带或隔火墙。锅炉房、发电房等有明火或有火花散发的设备、设施应设置在井口装置及储油设施季节风的上风侧位置;锅炉房与井口相距≥50m;发电房、储油罐与井口相距≥30m;储油罐与发电房相距≥20m。
三、井场、钻台、油罐区、机房、泵房、危险品仓库、电器设备等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防火标志,并悬挂牢固。
第四十八条 防火防爆要求
一、井场严禁吸烟, 需要使用明火及动用电气焊前,严格按SY/T5858-2004《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方可实施。
二、柴油机排气管不面向油罐、不破漏、无积炭,安装冷却灭火装置。
三、 钻台上下、机泵房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钻台、机泵房下无积油。
四、井口有天然气时,禁止铁器敲击。井场工作人员穿戴“防静电”劳保护具。
五、 放喷管线出口不应正对电力线、油罐区、宿舍、值班室、工作间及其它障碍物等。
第四十九条 消防设施配备及管理
一、井场消防器材应配备推车式MFT35型干粉灭火器4具、MFZ型8kg干粉灭火器10具、5kg CO2灭火器7具、消防斧2把、消防钩2把、消防锹6把、消防桶8只、消防毡10条、消防砂不少于4m3、消防专用泵1台、Φ19mm直流水枪2只、水罐与消防泵连接管线及快速接头1个、消防水龙带100m。
二、消防器材要定人定岗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严禁挪作它用。
三、井场集中放置的消防器材,摆放在指定地点或消防器材房内。
第五十条 电路及电器安装
一、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的安装、走向与固定等执行SY/T5225-200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和SY5974-2007《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要求。二、钻台、井架、循环系统、机泵房、油罐区等必须使用防爆电器,井场电力线路要分路控制。
二、远程控制台,探照灯电源线路应在配电房内单独控制。
三、电力线路宜采用防油橡胶电缆,不得裸露,不得搭铁,不得松弛,不得交叉和捆绑在一起,不能接触和跨越油罐和主要动力设备。
五、使用通用电器集中控制房或MCC(电机控制)房,地面使用电缆槽集中排放。
第五十一条 含硫油气井严格执行SY/T5087-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防止H2S或CO等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井筒、溢出地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井内管材、工具和地面设备的损坏,避免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
一、钻井队技术人员负责防H2S或CO安全教育,队长负责监督检查。钻开油气层前,钻井队应向全队职工进行井控及防H2S或CO安全技术交底,并充分做好H2S、CO的监测和防护准备工作,对可能存在H2S或CO的层位和井段,及时做出地质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