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3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承诺书(样式)
本单位作为竞赛主办方,自愿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确保竞赛各项工作由本单位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进行委托、授权。
附件3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承诺书(样式)
本单位作为竞赛主办方,自愿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确保竞赛各项工作由本单位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进行委托、授权。本单位及承办单位不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和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和违规宣传等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二、坚持自愿原则,不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三、竞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四、竞赛严格专家选聘,选择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和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在相关领域有专业影响力的专家。科学管理专家团队,遵守利益回避性原则,命题和评奖等重要环节建立随机抽选专家机制。
五、竞赛过程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加强学术诚信的要求,明确竞赛内容范围要求,严格命题阅卷(评审认定),竞赛结果经过专家团队严肃评审,及时公开结果及申诉渠道,避免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
六、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公布竞赛活动清单的发文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如在组织竞赛过程中,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单位愿意接受并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整改要求,包括撤销竞赛的决定,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