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检查受监工程的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配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质量;
检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第七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检查受监工程的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配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质量;
检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参与评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质工程;
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质量状况。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成立条件
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检测机构的义务
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
《建筑法》关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勘察设计法律责任制度
违反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管理规定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法发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法律责任
违法转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法律责任
违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
《建筑法》中规定的施工单位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制度
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及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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