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本
南头镇南圃路穗西段(地方公路Y101南黄线K4+302~K5+912段)道路大修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函
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中山市南头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方公路Y101南黄线K4+302~K5+912段)道路大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 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125 日历天,遵照合同相关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撤销投标文件。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万元整(¥ )。
: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期间,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因发生类似情况给发包人或交通主管部门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均由我方承担,且发包人有权从任何工程款中先行支付农民工资,并接受贵方做出的相应处罚。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或发包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发现我方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贵方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
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23号7楼701室
网址:
电话: 020-84787188
传真: 020-84787188
邮政编码: 511430
2014 年 6 月 20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响应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5000 元/天
响应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响应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本项目不设置提前交工的奖金
响应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本项目不设置提前交工的奖金
响应
6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见合同专用条款
响应
7
开工预付款金额
见合同专用条款
响应
8
材料、设备预付款
见合同专用条款
响应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
50 万元
响应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2)
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响应
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月支付额的 20 %
响应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5%合同价格
响应
13
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年
响应
投标人: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单的复印件。
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格式如下。
致:中山市南头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签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