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建工程现场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安全、优质和快速推进,全面提升工程现场管理水平,依据准能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与管理标准》及《基建工程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结合基建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项目: 本办法仅适用于中心管理的基本建设和工期在 5个月及以上的生产专项计划工程的实施和管理项目,工期在 5 个月以下的生产专项计划工程现场管理考核按照《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第三条考核对象: 对应本办法第二条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各项目部。第四条考核形式: 每两月定期集中组织一次考核, 考核结果随即予以通报和奖罚兑现。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心成立工程现场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和施工资料的检查、考核和评价等管理工作。组长: 张培林龙景明副组长: 张选陈云霞郝永胜兰晓峰赵喜如李天俊成员: 韩俊彪高超韩利杰张建刚黄国权曹映孟德国王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经营管理部,主任由经营管理部经理兼任。负责对中心管辖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各项目部等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第六条主要职责 2 (一) 负责制定工程现场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二)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检查考核管理工作; (三) 督办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 负责处罚款收缴入帐和奖励兑现工作。第七条中心部门分工(一) 安全监察部主要负责被考核单位本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实施和管理的检查、考核评分工作; (二) 经营管理部主要负责被考核单位工程质量等实施和管理(质量、施工计划及进度、投资完成及预控、变更设计、验工计价及资料管理等) 的检查、考核评分工作,负责处罚款的收缴入帐和奖励兑现工作,负责建立处罚款收缴和奖励台账管理工作; (三) 工程调度部主要负责被考核单位施工计划及进度统计管理的检查、考核评分工作; (四) 中心各项目部对所管理的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处罚款的催交和施工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第三章考核方法及评分权重第八条对施工单位的考核(一) 考核内容: 本质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建设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质量、施工计划及进度、投资完成及预控、变更设计、验工计价及资料管理等)。(二) 评分权重:总分为 100 分。其中,本质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分值为 100 分,占总分权重 30% ;标准化工地建设及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分值为 100 分, 占总分权重 15% ; 工程质量管理等标准分值为 100 分, 占总分权重 55% 。(三)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第九条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一) 考核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赋予 3 的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二) 评分权重:总分为 100 分。其中,本单位考核标准分为 100 分, 占总分权重 40% ;所管辖施工单位考核加权平均分占总分权重 60% 。(三)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四。第十条对中心项目部的考核(一) 考核内容:施工全过程现场监管工作内容,中心项目部及专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二) 评分权重: 总分为 100 分。其中, 本项目部考核标准分为 100 分, 占总分权重 40% ; 所管辖监理单位考核加权平均分占总分权重 20% ; 所管施工单位考核加权平均分占总分权重 40% 。(三)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五。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对于施工单位的考核运用(一) 当期考核得分在90 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给予5~15 万元的奖励, 授予“优秀施工项目部”荣誉称号, 并颁发“流动红旗”一面; 得分在( 90-70] 区间内为合格等级, 不奖不罚; 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给予 5~15 万元的处罚。(二) 年终考核依据考核期加权平均分值进行排名,排名后十位的上报公司作为末尾淘汰的依据。第十二条对于监理单位的考核运用(一) 当期考核得分在90 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给予2~10 万元的奖励; 得分在( 90-70] 区间内为合格等级, 不奖不罚; 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给予 2~ 10 万元的处罚。(二) 年终考核依据考核期平均分值进行排名,排名后二位的上报公司作为末尾淘汰的依据。第十三条对于中心各项目部的考核运用 4 (一) 当期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给予 ~2 万元的奖励; 得分在( 90-70] 区间内为合格等级, 不奖不罚; 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给予 ~2 万元的处罚。(二)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依据。第十四条日常考核和事故处理按照《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