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需逐级进展安全技术训练及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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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需逐级进展安全技术训练及交底。
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展体格检查。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展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撤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撤除必需经安全负责人同意,并实行牢靠的措施,作业后马上恢复。
高处作业的防护门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相应设置戒备区,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撤除。
无脚手架或采纳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需支设固定6m宽的双层水平网,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需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需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撤除。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需封严。
接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逼的地方,必需支搭防护棚。
高处作业必需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投掷物料。
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需依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制止超负荷。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必需按规定线路行走,制止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