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餐饮用工合同
餐饮用工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开不必要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甲方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方法。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社会保险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需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1、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刚好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担当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峻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5、严峻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6、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惩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担当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全部专利、版权和其他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2、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全部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全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爱护公司商业隐私:
1、高层管理者——驾驭企业大量商业隐私;
2、技术研发人员——驾驭企业技术隐私;
3、高级营销人员——干脆驾驭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驾驭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很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留意:公司给付赐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