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40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HL01 2022/7/10 文件大小:4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或行驶里程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更新后,旧车应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废旧物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综合计划编制工作安排,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次年公务用车计划进行编制初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各县公司计划由市公司统一初审上报),编制公司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经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零购专项计划的一部分纳入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