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波兹南不见“共同愿景”
《财经》特派记者 徐可 发自波兹南 全球气候谈判,堪称最为复杂、利益最为巨大的多国谈判之一,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真正亮出自己的“底牌”
位于波兰中西部、瓦尔塔河畔的波兹南,是波兰最古老能够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在波兹南谈判正式启动之前,中国经过三四年的酝酿,还提出了一个技术和资金转让制度安排建议。
参与技术谈判进程的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邹骥教授告诉《财经》记者,这一提议包括要求发达国家从公共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一个公共基金。然后以这一基金作为杠杆,来撬动私人资本在技术转让和扩散方面的投资。
在他看来,发展中国家所急需的绿色技术,往往面临知识产权障碍,“仅靠市场机制,发展中国家很难获得。”
但中国的提议并未获得发达国家的积极响应。各方均在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这一全球“共同愿景”,但在谈及责任时,却陷入了“各自表述”的怪圈。
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看待《公约》和《议定书》已经确定的“共同而有区别”的原则。
此次会议上,一些发达国家提出“减排潜力”的概念,暗示这种区别不仅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内部。12月11日下午,美国和日本的谈判代表在发言时,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世界格局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已经发生了改变,暗示发展中国家中的排放大国,如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等,也应该承担量化减排指标。
而在12月12日下午,英国负责气候变化谈判的副部长Joan Ruddock更是明确地对《财经》记者表示,“在现阶段,我们没有考虑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2012年之后),我们考虑的是一个新的协议”;而这个新的协议,将必须包括中国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
在参与这次谈判的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副主任李婷看来,来自发达国家的这种声音,显然是在把“战火”引到发展中国家阵营。
因此,在12月11日下午的高级别讲话中,针对美国、日本代表的发言,随后发言的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回应说,《公约》和《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基本法律框架,只有坚持《公约》和《议定书》的原则,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公约和议定书,沿着“巴厘路线图”所确定的双轨进程推进谈判,才能在哥本哈根达成公平、有效的成果。
“任何偏离、违背或重新解释《公约》、否定《议定书》,或试图将《公约》进程与《议定书》进程合二为一的行径,都将是破坏性的,最终将导致哥本哈根会议一无所成。”他说。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解振华重申了这一点,那就是在发展中国家内部再加以区分,明显超出了《公约》和《议定书》要求。目前最重要的,是沿着现有的框架朝前走,而不是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
哥本哈根前途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代表看来,发达国家之所以试图把“战火”引向发展中国家阵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少发达国家难以实现2012年的减排目标,因此希望通过这种策略来转移注意力。
以加拿大为例,%;而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它必须在2012年把排放削减到比1990年低6%的水平。日本也承担同样的削减